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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陵区推动实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
  • 信息来源: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  • 发布日期:2024-09-18 09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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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海陵区聚焦农村污水治理短板问题,先后实施海陵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和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项目,惠及全区8个镇街146个自然村,3.6万户村民,推动实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,不断提升了农村居民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
一是高标定位,全力推进污水治理全覆盖。在确保完成行政村治理覆盖60%的省定考核指标基础上,将所有村庄(自然村)纳入实施范围,实现全域治理。项目实施期间综合考虑村庄地形地貌以及农户用水特点,因地制宜、科学合理确定处理模式,确保污水管网接户率达85%以上。严格按照《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污染物排放标准》要求,采用沉淀、厌氧、缺氧、好氧工艺,通过微生物降解,人工湿地吸收,实现污水有效治理,达标排放。

二是深耕细作,促进乡村风貌全提升。进场前,在村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公开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,同时制作宣传手册,逐户发放。会同村(社区)负责人逐村踏勘站点位置、管网走向,与村民对接化粪池、隔油池位置。将乡村风貌、田园生活、乡土文化三大元素融合到处理站点建设中,利用闲置用地、废弃沟塘等边角地块,将人工湿地以“滴水成涟漪”为灵感进行演化,内设水循环系统,将处理后的污水用作景观用水,放养小金鱼,同时增添健身器材,形成生态健身小游园,全面提升乡村风貌。

三是多措并举,提升质量监管全方位。严格执行“只检一次”“联审联验”制度,牵头组成督查组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方式,定期或不定期对污水管材进行质量检查,杜绝质量不合格管材流进海陵施工现场。制定《海陵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制度》,督促各镇(涉农街道)成立领导工作小组,重点解决工程质量监管、矛盾协调等工作,做到“小问题不过宿、大问题不过周”。实行《全民监督管理制度》,将施工现场负责人、监理负责人、施工质量要点等内容制作成质量监督“二维码”,线上线下相结合,通过“海陵城建”公众号和现场公示牌,保障舆论监督渠道畅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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